Annie 小婆婆札記: 【台灣紀事】國民年金多久回本?

Annie 小婆婆札記

Wednesday, January 07, 2009

【台灣紀事】國民年金多久回本?

國民年金法
【點選上圖可連結至所摘錄之網頁】

小婆不敢以「國民年金達人」自居,也只不過是和大夥兒一樣上網研讀「國民年金法」以及相關「法令規章」和「FAQ」來和網友們一起討論。

小婆非常喜歡這樣子的討論方式,讓大夥兒看事情的面向才不會有所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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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試算表-月投保金額不變 64~45 歲
國民年金試算表-月投保金額不變 44~25 歲
【點選上圖可放大觀看】

小婆是標準的土象處女座,實事求事,甚至是用相關法令規章之條文和數字來回覆問題。

上列兩張國民年金試算表就是小婆為《概算國民年金》時所設之 Excel 檔案表格。假如小婆的大膽假設成立的話--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前五年(民國92年至97年)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平均為 2.01%,也就是說假設月投保金額每三年得漲足 6.03%(2.01% x 3 > 5%)。

【範例一】

若你是西元一九五五年生,國民年金法實施的時候乃五十三歲,必須繳納十二年後才可請領老年給付,則根據勞工保險局老年年金給付網頁的算式(月投保金額未調整),如果沒有下列四種情況的話,每個月可請領老年年金新台幣 4,348 元,約 29.3 個月可將之前所繳的保費領回(不考慮通貨膨脹以及儲蓄利息或可能投資獲利),那時你已近六十七歲又六個月。

①有欠繳保險費期間逾十年不計入保險年資情事。
②發生保險事故前1年(64歲至65歲)期間,有保險費未繳納情形。
③領取相關社會福利津貼(指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及榮民就養給付)。
④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指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及軍人保險退伍給付)。惟民國98年1月1日勞工保險年金制度實施前請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者;或國民年金法施行後15年內,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年資未達15年者,不在此限。但領取勞工保險老年年金給付者,僅能以上述B式計給。


如果有上列四種情況的話,每個月可請領老年年金新台幣 2,696 元,約 47.3 個月可將之前所繳的保費領回(不考慮通貨膨脹以及儲蓄利息或可能投資獲利),那時你已近六十九歲。

Hallmark
【範例二】

若你是西元一九六七年生,國民年金法實施的時候乃四十一歲,必須繳納二十四年後才可請領老年給付,則根據勞工保險局老年年金給付網頁的算式(月投保金額未調整),如果沒有上列四種情況的話,每個月可請領老年年金新台幣 5,696 元,約 61.5 個月可將之前所繳的保費領回(不考慮通貨膨脹以及儲蓄利息或可能投資獲利),那時你已近七十歲又兩個月。

如果有上列四種情況的話,每個月可請領老年年金新台幣 5,391 元,約 65 個月可將之前所繳的保費領回(不考慮通貨膨脹以及儲蓄利息或可能投資獲利),那時你也已七十歲又五個月。

國民年金試算表-月投保金額調查 64~45 歲
國民年金試算表-月投保金額調整 44~25 歲
【點選上圖可放大觀看】

然而每人的「月投保金額」實應隨「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年成長率」而調整的。偏偏勞工保險局老年年金給付網頁的算式竟不讓人可修改月投保金額,只好自己就其所提供的公式來計算。

【範例三】

若你是西元一九六六年生,國民年金法實施的時候乃四十二歲,必須繳納二十三年後才可請領老年給付,則根據勞工保險局老年年金給付網頁的算式(月投保金額調整),如果沒有上列四種情況的話,每個月可請領老年年金新台幣 6,892 元,約 47.6 個月可將之前所繳的保費領回(不考慮通貨膨脹以及儲蓄利息或可能投資獲利),那時你已近六十九歲。

如果有上列四種情況的話,每個月可請領老年年金新台幣 7,784 元,約 42.1 個月可將之前所繳的保費領回(不考慮通貨膨脹以及儲蓄利息或可能投資獲利),那時你也已六十八歲又六個月。

各位看倌也可自行點選放大「國民年金試算表」來查自己到底要活到多少歲數才可回本?

活得愈久,領的愈多;小婆是指領了國民年金老年給付自己花。

還有,各位看倌發現了嗎?

1. 年齡愈長者,愈早回本。
2. 那個A式和B式計算對(月投保金額不變)25~38歲或(月投保金額調整)25~46歲並非是原法令規章設計者所盤算的結果。

【台灣紀事】除籍後所影響之權利
【點選上圖可連結至所摘錄之網頁】

旅居海外的台灣人有所謂的「除籍」問題。

長期在國外而被除籍,在除籍期間不得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根據國民年金法第十八條規定,若於除籍期間,滿六十五歲的話,仍可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或無論是否滿六十五歲,可領身心障礙基本保險年金(原就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至於身心障礙年金給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敬老津貼)及遺屬年金給付則無法請領。

是的,也就是說未滿六十五歲且被除籍而身故死亡時,被保險人和法定繼承人一毛錢也領不到。

第十八條 被保險人非於保險效力開始後、停止或終止前,發生保險事故者,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不得依本法規定,請領保險給付。但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者,不在此限。

Hallmark
國民年金所謂的「排富條款」和最近三年內每年居住超過一百八十三日等乃僅適用於「本法施行時年滿六十五歲國民」。這是為了國民年金法實施之前所進行之「敬老津貼」所規範。請參考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一條和「老年年金給付>保障種類及影響」。

如果小婆上述所言有所缺失的話,歡迎指正。

但且也請告訴小婆引用的是國民年金法哪一條條文或哪一網站所提供之資訊,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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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閱讀 ◎

2009.01.03【台灣紀事】繳國民年金划算嗎?

2009.01.05【台灣紀事】除籍後所影響之權利

2009.01.06【台灣紀事】要不要繳國民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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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Annie Chang at

27 Comments【留言迴響】

  • Hi Annie,

    感謝您的仔細查證, 我完全同意您的看法, 第三十一條的對象的確是該法實行時年滿65歲的人.

    我大概看了一下國民年金法, 似乎是沒有對老年年金給付的限制條件(例如排富或海外居住), 所以樂觀的假設, 如果現在加保, 65歲時, 只要保有戶籍(如前留言,還在去函查證中), 就能慢慢領回. 我不知道有無遺漏任何限制,導致65歲無法領回. 請指教

    該文確實有語意不清的地方(http://www.ejob.gov.tw/news /cover.aspx?tbNwsCde=NWS20080723183932FDF&tbNwsTyp=441)表格中, 給付限制似乎是只針對 老年基本保證年金 部分, 並不是指如表格項目中的國民年金保險,

    "林由敏指出,為顧及社會公平性,國民年金保險設計「排富條款」,如果民眾在65歲達到請領年齡時,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新臺幣50萬元以上、或是個人所持有的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新臺幣500萬元以上;只要符合其中一個條款,就無法請領國民年金。"
    此國民年金應為"老年基本保證金".

    所以造成誤解. 我同意你的看法. 希望妳的留言能得到答覆.


    另您在文中提到,
    "扣掉原本不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就可請領的 NT$3,000 元後"

    而在FAQ中
    "3. 而97年10月1日時,年齡還在65歲以下的國民,沒有「敬老津貼」或「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可領;如果參加過國民年金,於滿65歲時,可以領取老年年金給付。"

    個人認為如無或失去資格參加國民年金, 當65歲時, 是連基本$3,000都無法領取的. (可代入0年0月及0年1月試算.) 不知此看法是否正確?
    如是這樣, 那現在加入勞保而無須加入國民年金保險的人, 65歲時, 也無法領得類似這$3,000的津貼?(因為$3,000已經並入國民年金), 好像不太合理. 請指教.

    再次謝謝您的幫忙

    By Anonymous Anonymous, At 1/7/09, 4:21 PM  

  • Hi, HoChain:

    FAQ>老年年金給付」第一項和第二項回覆了你的留言。

    一、參加國民年金後,等到65歲可以申請老年年金給付,那可以再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或敬老津貼)嗎?

    答:不可以。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或敬老津貼)是國民年金97年10月1日開辦時已經65歲以上的人才能領的年金,所以,「老年年金給付」及「老年基本保證年金」這二種年金發給的對象不同,不可能同時領取。

    二、我以前參加過國民年金保險,但是在65歲前國保退保了,可以申請老年年金給付嗎?

    答:可以。只要曾經參加過國民年金保險,具有國民年金的保險年資,不管65歲時是否加保中,都可以申請老年年金給付。

    還有本文中所提及之「國民年金法第十八條」。

    第十八條 被保險人非於保險效力開始後、停止或終止前,發生保險事故者,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不得依本法規定,請領保險給付。但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者,不在此限

    FYI.

    >.^

    By Blogger Annie Chang, At 1/7/09, 4:30 PM  

  • Hi, Annie,

    我對第十八條不是很清楚(法條我看得頭很昏), 白話一點是不是說,

    1.被保險人65歲前如果已除籍且死亡, 一毛都拿不回來?
    2.被保險人已經超過65歲, 就算已除籍, 依投保年資,還是可以領回 A式或B式 的月付金額?

    謝謝

    By Blogger LiLiCoCo, At 1/7/09, 5:28 PM  

  • >那個 NT$3,000 敬老津貼就放在A式的算式裡了。

    所以 沒參加國民年金 ==> 無A式可用 ==> 無NT$3,000 ?

    By Blogger LiLiCoCo, At 1/7/09, 5:30 PM  

  • Hi, HoChain:

    你動作真快,我還在找答案回答你的第一則留言哩。

    國民年金保險及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合併發給辦法

    第三條 具有國民年金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及勞工保險年資之被保險人,於符合本保險及勞工保險之老年給付請領資格時,得向勞工保險局提出同時請領該二保險之老年給付。

    所以你不會有所損失的。只不過就像我之前所說的,「敬老津貼」變身藏於國民年金中。

    方便嗎?你哪年出生的?或者你自己點選上面的「國民年金試算表」查一下不論是A式或B式你滿65歲之後每個月可領的國民年金老年給付。

    >.^

    By Blogger Annie Chang, At 1/7/09, 5:39 PM  

  • Hi, HoChain:

    1. 我在本文中所列第十八條條文前一句就說了。

    沒錯!也就是說未滿六十五歲且被除籍而身故死亡時,被保險人和法定繼承人一毛錢也領不到。

    2. 是的。只要還活著,被除籍了,仍可請領國民年金年老給付。

    3. 根據小婆的國民年金試算表B式,至少要繳費十四年以上(月投保金額不變)或繳費十二年以上(月投保金額調整),每人每月領回之國年年金年老給付才會大於新台幣三千元。

    FYI.

    >.^

    By Blogger Annie Chang, At 1/7/09, 5:58 PM  

  • 被除籍了,仍可請領國民年金年老給付。

    我很好奇,勞保局有沒說要如何請領啊?在國外,不用回台灣也可以領嗎?聽起來有點怪呢.

    另外,參、保險費篇問二十七中就有詳細的繳納金額可以依據,可以輕鬆算出幾歲回本.給大家參考一下啦.
    http://sowf.moi.gov.tw/09/3/3d.htm

    By Blogger Polarbear, At 1/7/09, 6:31 PM  

  • Hi, Polar Bear:

    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八條回答了妳的問題:

    第二十八條 依本法發給之各項給付,保險人算定後應匯至被保險人、受益人或請領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帳戶

    謝謝妳告訴小婆這項資訊。

    其所提供之「各年齡層被保險人之自付保費、月領金額及費率」(問二十七)並未將「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年增長率」考慮進去。

    >.^

    By Blogger Annie Chang, At 1/7/09, 6:48 PM  

  • Hi, Polar Bear:

    妳所告訴小婆的網頁,其「問八」就回答了妳的疑問。

    問八:國民年金保險各項保險給付如何發給?

    答:依本法發給之各項給付,被保險人、受益人及請領人應依規定填送各項給付申請書、收據及應備書件,經保險人(勞保局)算定後,匯至被保險人、受益人或請領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帳戶

    FYI.

    >.^

    By Blogger Annie Chang, At 1/7/09, 6:51 PM  

  • Hi Annie,

    謝謝你仔細的回答.
    經過消化這些資料後, 我想問一個假設性問題,

    假設我現年35歲, 我繳了5個月保費後(也就是我有5個月保險年資), 我因故被除籍(因戶籍遷出國外), 然後一直到我滿65歲時,我還活著(不管是有戶籍或除籍狀態), 我每個月仍可以依A式(因為A式較優)領取$3,047,

    不知道是否正確? 且有無扺觸任何法令?

    謝謝.

    By Blogger LiLiCoCo, At 1/8/09, 3:37 PM  

  • Hi, HoChain:

    不對!

    由於你有下列二種情況:

    ①有欠繳保險費期間逾十年不計入保險年資情事。
    ②發生保險事故前1年(64歲至65歲)期間,有保險費未繳納情形。

    所以你滿六十五歲之後,只能選擇B式。但甚至「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網頁算式都顯示--

    未參加國民年金保險者,無法領取年金給付

    因為你的年資才 5/12 不滿一年,其網頁之公式不會運算。

    哈!哈!

    >.^

    By Blogger Annie Chang, At 1/8/09, 5:38 PM  

  • 不太懂耶.

    我已繳清5個月的保費, 無"欠繳"的情形, 而在第6個月時我被除籍, 所以就無法保國民年金了, 所以在不能保之前,我已經繳清該繳納的5個月保費, 所以你列的兩情況我不知道是不是適用?

    對.
    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網頁, 0年0月會顯示 未參加國民年金保險者,無法領取年金給付, 但0年5月還是可以算出. 你試試看.

    By Blogger LiLiCoCo, At 1/8/09, 5:54 PM  

  • Hi, HoChain:

    我上一則的留言錯了!謝謝你的指正。

    剛才我又去看了--

    國年年金法」和「國民年金施行細則」之第四章保險給付第二節老年年金給付

    以及 Polar Bear 提供的「國民年金 Q&A

    確實沒規定你所舉例之假設不能領老年年金給付且擇優給付。

    恭禧你找到了國民年金的漏洞!

    >.^

    By Blogger Annie Chang, At 1/9/09, 8:40 AM  

  • Hi Annie,

    再次謝謝你的這幾篇有關國民年金的文章, 以及細心的考證和回答許多問題. 感謝感謝.

    我和許多人一樣, 對於突如其來的繳費通知, 感到憤怒,不平與失望.
    憤怒的是政策的宣傳在哪? 這些海外遊子是異域的孤兒嗎? 為什麼消息竟是透過繳費通知來傳遞?
    不平的是為如此強制性的保險有經過縝密的計算與考量嗎? 還是為了籌措財源而急救章呢?

    失望的是, 這就我們的台灣政府. 我相信立法的原意是良善的, 但在政策實行與宣導上, 顯然不夠周密與用心

    不過凡事有壞亦有好, 經歷此事, 讓我見識到你實事求是以及認真做好一件事的態度, 對我來說也是一種學習與收穫.

    祝好. :)

    By Blogger LiLiCoCo, At 1/9/09, 4:31 PM  

  • Hi, HoChain:

    小婆倒是有不同的看法。

    世界何其大。海外遊子遍佈全球。
    而旅居國外的台灣人是否偶爾看看台灣國內的新聞?像小婆的一些友人每天或定期都會轉寄電子郵件來,讓小婆不至於和台灣生活脫節。甚至小婆的爹和娘也很放心小婆旅居美國,因為天冷了還都會事先打電話回台北提醒要多穿點衣服。

    Google「國民年金宣導」,得知這是由內政部和勞工局負責,為什麼沒包括該有的新聞局?不明。

    國民年金其實吵很久了,其中牽涉到農保和勞保,還有原住民津貼和敬老津貼等,原既得利益者擺不平,所以拖了許久才定案。當然你點到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籌措財源而急就章

    目前的騜政府確實有這方面的弊病,甚至還不承認自己的這項缺失需要改進,那種學者的大頭病很是嚴重。

    謝謝你的稱讚。小婆呀是土象星處女座的咩,還有就是目前還有很多的美國時間。

    祝 順心!

    >.^

    By Blogger Annie Chang, At 1/10/09, 9:50 AM  

  • Hi, ALL:

    收到勞保局的回覆

    表示小婆所研讀的「國民年金法」之方向和解釋是正確的。

    FYI.

    >.^

    By Blogger Annie Chang, At 1/13/09, 12:12 PM  

  • 真謝謝你巨細靡遺的回答問題.感謝!我婆婆還剛在問我和我先生要不要加入呢!

    感謝
    Chia-Chen in Chicago

    By Anonymous Anonymous, At 1/14/09, 12:19 PM  

  • Hi, Chia-Chen:

    不客氣~

    有啥疑問,咱們再一塊兒討論。

    >.^

    By Blogger Annie Chang, At 1/14/09, 12:21 PM  

  • Hi Annie,

    我也是剛收到我在台灣的家人說收到我的國民年金帳單。正一頭霧水中,看到你對國民年金這麼詳細又白話的貼文,真是我的救星阿!剛爬了一堆文,有了一些粗淺的了解,但是還是有些疑問可以請教妳嗎?

    情況:
    我老公是在台灣出生,有身分證字號,很小就移民美國了。他沒有台灣身分證但是有台灣護照。後來來台是用美國護照以美籍身分來台,也沒去恢復身分證字號。我們在台登記結婚,他也是用美籍身分辦登記。他領有依親居留證,沒有台灣身分證。有戶籍登記在我家。我們兩已於去年移民到美國來了。

    我在勞保局ㄉ網站上看到這個Q&A:
    一、外籍配偶可否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答:外籍配偶原則上不能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但如果在國內已經設有戶籍(依法也會同時拿到身分證),就如同本國國民一樣,只要符合國民年金保險的加保規定,就要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問題(關於我老公):
    就勞保局的Q&A,是說像我老公雖有設戶籍,但只有居留證沒有身分證,這樣是算不符資格的外籍配偶,就不能也不用參加國民年金是嗎?所以我老公不會被追繳國民年金囉,我也不用管他的部份?我家人說只有收到我的國民年金帳單,沒有我老公的,就表示我老公不符參加國民年金資格對嗎?


    感恩喔~
    Ashley@Utah

    By Anonymous Anonymous, At 3/4/09, 3:04 AM  

  • Hi, Ashley:

    妳老公的戶籍登記在妳家卻沒有收到國民年金的帳單,應該就說明解釋了妳的問題。

    我去 Google 了居留證和身分證,想瞭解其中的差異:

    取得居留證並在台灣連續居留滿二年後,可以申請定居,經核准之後即可取得身分證。

    所以妳老公目前只是「外籍配偶」而不是「中華民國國民」之身份,是故不得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以上是我個人依國民年金法規所能提供給妳的答案,僅供參考囉。

    >.^

    By Blogger Annie Chang, At 3/4/09, 5:22 AM  

  • Hi Annie,

    謝謝妳的回答^_^

    看來我不用理我老公的部份了。
    至於我本人的部份,看完妳的這些專論,我想就去繳了吧。就當做繳兩年保費(反正2年後會被除籍),賭我會活到65然後回去領年金。繳2年的保費,應該領年金不到1年就回本了吧。呵呵~好像買一個幾十年後才會開獎的大樂透一樣~

    祝好
    Ashley ^_^

    By Anonymous Anonymous, At 3/7/09, 12:50 PM  

  • Hi, Ashley:

    第十八條條文再仔細看一下,妳就知道妳繳了兩年後,哪些權利可享但哪些就沒法子領到了。

    >.^

    By Blogger Annie Chang, At 3/9/09, 11:48 AM  

  • 煩請鞤我計算我父母親滿65歲時,每月可以領到多少老年年金幾付金額?
    去年10月國民年金開辦時,他們就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父親38年次3月生,母親39年次2月生日.

    謝謝.

    By Blogger Unknown, At 3/12/09, 5:52 AM  

  • Hi, 玉惠:

    請妳點選上面的估算圖表就有答案了

    妳父親乃1949年生
    預計繳6年
    以A式的話每月領回 NT$3,715
    以B式的話每月領回 NT$1,429

    同理可證
    妳母親乃----
    就由妳自己點選去看答案囉~

    >.^

    By Blogger Annie Chang, At 3/12/09, 9:48 AM  

  • Hi Annie,

    打擾了, 知道這個貼文有些時日, 但是因為近日才有疑問, 故而請教您, 請您代為解惑.

    請問1970年[民國59年]生, 目前繳交國民年金, 領有臺灣身分證及護照但實際為美國出生, 近期可能搬回美國長住. 詢問年金單位告知只要兩年內會回國即使一天也需參保, [父母在臺灣無論如何一定會回來看望所以...符合上述], 正考慮網路銀行轉帳繳款爬文發現貴達人, 想請教您.

    請問將來若是真的定居國外, 好像是有條款要求繳費但是[居住國外者國內未住滿183天什麼的]領回有限制, 怕有漏洞剛好是提出者這樣的案例; 要求繳費卻不得領回.
    另外要是能領, 65歲後, 月領多少, 多久回本呢~?
    [中國人重孝, 但若是有一天父母不在了, 人都是想念出生地以及熟悉的事物, 沒有牽絆的對象, 斷線了, 總是會飛離...] 誠懇請教.

    預先送上我的感謝.

    By Anonymous Anonymous, At 5/7/14, 4:13 AM  

  • 若不想繳交「國民年金」且日後不領國民津貼(條件嚴苛,難以領取),入境時請用「美國護照」;兩年未用「臺灣護照」入境,將被除戶籍,那麼就可合法不繳「國民年金」。

    By Blogger Annie Chang, At 5/7/14, 10:50 AM  

  • By Blogger Unknown, At 9/29/15, 3: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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